甘肃省坡耕地资源分布及高标准梯田建设潜力分析

 

苏鹏海等:甘肃省坡耕地资源分布及高标准梯田建设潜力分析

苏鹏海等 中国水土保持杂志 2025年04月11日 16:50 

 

 

 

 

甘肃省坡耕地资源分布及高标准梯田建设潜力分析

 

苏鹏海1, 杨靖文1, 高雅灵2, 张晓虹1, 刘燕1, 吴林1, 彭蕾1, 金霞1

(1.甘肃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甘肃 兰州 730020;2.兰州市农村经济指导站,甘肃 兰州 730020

 

摘 要:为进一步明确甘肃省坡耕地分布及高标准梯田建设潜力,对各市(州)不同坡度耕地数量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表明:①甘肃省现有耕地520.95万hm2,坡度>6°~25°范围内适宜改造成高标准梯田的耕地面积有273.34万hm2,占全部耕地面积的52.47%。②各梯田二级分区内适宜改造成高标准梯田的耕地面积分别为陇中黄土丘陵区(Ⅰ2)177.65万hm2、陇东黄土高原区(Ⅰ1)49.50万hm2、陇南西礼徽成丘陵盆地区(Ⅰ3)19.82万hm2、陇南土石山区(Ⅱ1)12.21万hm2、甘南高原草原区(Ⅰ4)7.45万hm2、祁连山东段山麓低山丘陵区(Ⅱ2)6.71万hm2

关键词:建设潜力;梯田;资源分布;坡耕地;甘肃省

中图分类号: S284

文献标识码: A

DOI:10.3969/j.issn.1000-0941.2025.03.015

引用格式:苏鹏海,杨靖文,高雅灵,等.甘肃省坡耕地资源分布及高标准梯田建设潜力分析[J].中国水土保持,2025(3):52-55.

 

坡耕地是指分布在山坡上田面有一定坡度、水肥条件差、低产且耕作不便的旱地,是一种重要的耕地资源,是山区和丘陵区群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产用地[1]。与普通耕地相比,坡耕地通常有坡度大、土壤瘠薄、难以灌溉和管理等缺点,且极易受到土壤侵蚀的威胁[2]。水力侵蚀广泛分布于黄土区,是该地区危害最大的侵蚀类型,坡耕地是黄土高原水力侵蚀的主要发生地,侵蚀量超过区域土壤总侵蚀量的60%,严重制约着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3]。坡度是影响坡面产流产沙过程的重要地形因子,坡度越大,土壤入渗率越小,坡面流速越大,径流动能越大,土壤侵蚀越强,同时坡度也是黄土高原区耕地质量等级划分的重要指标[4-7]

梯田是在丘陵山坡地上沿等高线修筑的条状阶台式或波浪式断面耕地,因减缓了原耕地田面坡度,增加了降雨入渗,减少了水力侵蚀,改善了耕地土壤水分和养分状况,有利于作物生长和营养物质的积累,是山地丘陵区广泛分布的一种农田生态系统和提高碳汇的重要途径;而高标准梯田是指集中连片、田路结合、截排水及林草措施配套完善、田面平整、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梯田[8-13]。科学设计、合理修建与管理的梯田通过改变田面坡度、增加田面宽度,从而减少水土流失,改变作物的生长条件,达到高效利用水热资源、提高土地承载力、显著增加产量的作用,在全球各地不同环境条件下得到了广泛应用[14-17]

坡改梯是以推土、挖掘、铲抛、装载等施工机械为主,人工配合为辅,将坡度5°~25°的坡耕地整修为梯田的土地整治方式[1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显示,甘肃省有耕地520.95万hm2,其中坡度6°以上耕地面积占比达60.87%。《2021甘肃水利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甘肃省梯田面积虽然有259.50万hm2,但是坡耕地整治任务依然艰巨,坡改梯潜力巨大。实施坡改梯可以使坡耕地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和生态环境,加速山区群众脱贫致富[18-19]。本研究对甘肃省各梯田类型区土地利用现状和不同坡度耕地进行统计分析,以期为促进甘肃省梯田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甘肃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参考。

1 梯田类型区划分及土地利用现状

甘肃始终把梯田建设作为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农业基本条件和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措施常抓不懈,将梯田建设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梯田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截至2021年底,甘肃省梯田面积为259.50万hm2,占耕地总面积的49.81%。调研发现,全省范围内坡度较缓、完整连片的坡耕地已基本梯田化,现有坡耕地大多是坡度大、立地条件差的地块,治理难度大,坡改梯任务艰巨;部分老旧梯田建设标准低、田面窄,坡面水系、护埂等配套措施不完善,机械作业难度大;粮食种植收入低,年轻劳动力流失严重,梯田撂荒问题突出;梯田建设与特色产业的结合不够,无法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传统小农思想限制土地流转,梯田利用形式单一,综合效益不高;全省坡耕地治理补助标准虽在逐步提高,但与坡耕地治理现状相比,补助资金不能满足梯田建设的实际需求。

1.1 梯田类型区划分

甘肃省梯田建设区域自然条件差异显著,要保证梯田建设质量,就必须明确和强化梯田类型区划分。参考《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导则(试行)》《甘肃省水土保持区划》等技术成果,以及甘肃省地方标准《机修梯田技术规范》(DB62/T 1161—2022),在对省内梯田进行实地勘测和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当前梯田建设实际,综合考虑水土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总体格局,梯田建设相关气象、地形地貌、土壤、社会经济特征,保证行政区的完整性和分区连片等因素,按照区内水土流失成因的相对一致性和区间最大差异性原则,对甘肃省梯田类型区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将甘肃省梯田类型区划分为黄土区(Ⅰ)和土石山区(Ⅱ)两个一级分区,并进一步划分为6个二级分区[19],见表1。

表1 甘肃省梯田类型区划分

1.2 各梯田类型区国土利用现状

甘肃省梯田分布广泛,表2为各梯田类型区土地利用类型现状。由表2可知,按照全省梯田一级分区,甘肃省国土面积主要分布于黄土区;按照全省梯田二级分区,各分区国土面积排序为Ⅰ2>Ⅰ1>Ⅱ1>Ⅰ4>Ⅱ2>Ⅰ3。从耕地面积占本区域国土面积比例来看,各分区耕地占比排序为Ⅰ2>Ⅰ1>Ⅰ3>Ⅱ2>Ⅱ1>Ⅰ4。陇东黄土高原区(Ⅰ1)、陇中黄土丘陵区(Ⅰ2)和祁连山东段山麓低山丘陵区(Ⅱ2)用地以耕地、林地、草地为主,陇南西礼徽成丘陵盆地区(Ⅰ3)用地以耕地、林地为主,甘南高原草原区(Ⅰ4)用地以林地、草地、湿地为主,陇南土石山区(Ⅱ1)用地以林地、草地为主。耕地主要分布于陇中黄土丘陵区(Ⅰ2)和陇东黄土高原区(Ⅰ1)。

表2 各梯田类型区土地利用现状

2 坡耕地分布与高标准梯田建设潜力分析

根据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全省耕地坡度划分为≤2°、>2°~6°、>6°~15°、>15°~25°、>25°,对应级别见表3。

表3 耕地坡度级别划分

2.1 各市(州)坡耕地现状

表4为甘肃省各市(州)不同坡度耕地数量。由表4可知,全省各市(州)均有一定数量的耕地分布,其中定西市、庆阳市、白银市、陇南市耕地面积在49万~83万hm2之间;天水市、武威市、张掖市、平凉市、酒泉市、兰州市、临夏回族自治州耕地面积在25万~44万hm2之间;甘南藏族自治州、金昌市、嘉峪关市及其他地区耕地面积均低于14万hm2。全省现有坡度在>6°~25°适宜改造成高标准梯田的耕地面积为274.86万hm2,占全部耕地面积52.76%。

表4 甘肃省各市(州)不同坡度耕地数量

注:其他地区为中农发山丹马场、太子山天然林和莲花山风景林保护区。

从不同坡度耕地面积占各市(州)耕地总面积比例来看,平坡区耕地占比酒泉市、金昌市、嘉峪关市、张掖市、武威市、其他地区高于61%,白银市、兰州市、庆阳市、平凉市、临夏回族自治州在10%~21%之间,定西市、天水市、甘南藏族自治州、陇南市低于6%;微坡区耕地占比其他地区、白银市、兰州市高于22%,张掖市、庆阳市、武威市在11%~17%之间,平凉市、临夏回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嘉峪关市、金昌市、定西市、酒泉市、天水市、陇南市低于10%;缓坡区耕地占比甘南藏族自治州、定西市、天水市、兰州市、平凉市、临夏回族自治州、庆阳市、白银市高于27%,陇南市、武威市在11%~19%之间,其他地区、张掖市、金昌市、酒泉市、嘉峪关市低于6%;斜坡区耕地占比天水市、定西市、陇南市、临夏回族自治州、平凉市、庆阳市、甘南藏族自治州、白银市、兰州市高于22%,武威市、其他地区、张掖市、金昌市、酒泉市、嘉峪关市低于4%;陡坡区耕地占比陇南市、甘南藏族自治州高于22%,庆阳市、临夏回族自治州、天水市在10%左右,定西市、平凉市、兰州市、白银市、武威市、其他地区、张掖市、酒泉市、金昌市、嘉峪关市低于6%。

2.2 各梯田类型区耕地现状

表5为各梯田类型区不同坡度耕地数量。由表5可知,耕地主要集中在陇中黄土丘陵区和陇东黄土高原区,分别占耕地总面积的57.69%和20.13%,祁连山东段山麓低山丘陵区、陇南西礼徽成丘陵盆地区、陇南土石山区和甘南高原草原区占比较少。各梯田二级分区内坡度在>6°~25°适宜改造成高标准梯田的耕地面积分别为陇中黄土丘陵区(Ⅰ2)177.65万hm2、陇东黄土高原区(Ⅰ1)49.50万hm2、陇南西礼徽成丘陵盆地区(Ⅰ3)19.82万hm2、陇南土石山区(Ⅱ1)12.21万hm2、甘南高原草原区(Ⅰ4)7.45万hm2、祁连山东段山麓低山丘陵区(Ⅱ2)6.71万hm2

表5 各梯田类型区不同坡度耕地数量

3 结论与建议

1)甘肃省坡耕地资源较多,高标准梯田建设潜力巨大。全省现有坡度在>6°~25°适宜改造成高标准梯田的耕地面积为273.34万hm2,占全部耕地面积的52.47%;坡度在25°以上的耕地面积为42.20万hm2,占全部耕地面积的8.10%。

2)各梯田二级分区内坡度在>6°~25°适宜改造成高标准梯田的耕地面积分别为陇中黄土丘陵区(Ⅰ2)177.65万hm2、陇东黄土高原区(Ⅰ1)49.50万hm2、陇南西礼徽成丘陵盆地区(Ⅰ3)19.82万hm2、陇南土石山区(Ⅱ1)12.21万hm2、甘南高原草原区(Ⅰ4)7.45万hm2、祁连山东段山麓低山丘陵区(Ⅱ2)6.71万hm2

建议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对25°以上陡坡耕地、重要水源地、严重沙漠化和石漠化耕地、严重污染耕地、移民搬迁后确实无法耕种的耕地等,综合考虑粮食生产实际种植情况,申请结合生态退耕有序退出永久基本农田。按照《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坡度5°~25°的坡耕地宜修建梯田,梯田化率不应低于90%[20],各地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鼓励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加快坡耕地治理,推进高标准梯田建设,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略)

 

收稿日期:2024-02-05

基金项目:甘肃省水利科学试验研究及技术推广项目(甘水建管发〔2020〕46-10,甘水建管发〔2023〕67-23GSLK008,甘水建管发〔2023〕67-23GSLK009)

第一作者:苏鹏海(1992—),男,甘肃合水人,工程师,硕士,主要从事水土保持科学基础理论、干旱区水资源利用等研究工作。

通信作者:杨靖文(1969—),男,甘肃武山人,正高级工程师,学士,主要从事水土保持科研、规划、监测等工作。

E-mail: 642344505@qq.com

(责任编辑 杨傲秋)

(栏目编辑 李杨杨 审核 翟戌亮)